记者看到,网上所谓的“甘肃白塔寺招聘和尚”要求招聘男生,本科以上学历,研究生优先。待遇为8000元/月,8小时工作制,包吃包住。工作满3年待遇达14000元以上,方丈达30000元。该内容还指出:下班之后,不干预私生活。这一消息随即引起不少网友的讨论与质疑。
凉州白塔寺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并未发过该招聘信息。他还表示,白塔寺属于景区,并无寺院,不会招聘和尚。
其实,类似的传言在不久前就曾出现。当时,有关“三亚南山寺月薪14000元招聘和尚”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。后据海南特区报报道,该消息属谣言。
据介绍,当和尚并非那么简单,除辖区居委会、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外,父母也要签字同意,还需在寺庙生活3个月,看是否适合寺庙生活等,之后还要报民宗委批复。
那么问题来了:怎么才能当和尚?
据悉,根据法律,出家必须满足以下是个条件,有一条不符就不能出家。
1.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,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,和身份证、户籍证明(由派出所开)、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。
2. 四肢齐全。(缺欠手脚、手脚歪曲、瘫痪、小儿麻痹症患者、麻疯病患者、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,不可受戒出家。)
《鹿鼎记》中,断臂的九难师太就不符合今天的出家条件了。
3. 五官端正。(瞎眼、斗鸡眼、耳聋、耳缺、歪嘴、兔嘴或缺嘴、哑巴等,是不可受戒出家的。)
4.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。(如爱滋病,多种皮肤病等。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。)
5.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。(如:破产、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。)
6.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(刑事)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。(指遭警方通缉者。若曾是犯罪,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。)
7. 年龄不小过7岁,不大于60岁。
8. 精神健全。(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,如:精神衰弱症、精神分裂症、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。)
9. 心理健全、正常。(双性人不可出家。)
10. 要求出家者,须本人自愿,六根具足(包括无生理缺陷),身体健康,信仰虔诚,爱国守法(包括无法律纠纷),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父母许可,无婚姻恋爱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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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悲寺苦行修行纪实6
寺院对要求出家者,经查明身份来历,认定符合出家条件,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(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:背诵五堂功课、学习沙弥律仪、学佛教基础知),可以拜一个比丘,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,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,即剃去须发,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,去俗姓,改姓释,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。并按规定发给度牒。然后经过短期修学,求受十戒,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。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,意义是“息恶行善”者。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,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。
近年来有关假和尚的新闻层出不穷,那么在法治的今天,“假冒和尚”犯罪吗?
冒充和尚犯了侮辱罪?侮辱佛教可谴责不构成罪,假如冒充释永信等个人才可以考虑起诉
假和尚喝酒、搂女人拍照、与女人酒店开房,的确是对佛教的一种亵渎和侮辱,但谴责归谴责,假冒和尚并不能构成侮辱罪,也成不了警方抓人的理由。因为被侮辱的对象只能是是自然人而非单位,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、组织,并不构成侮辱罪。
假如“假和尚”打扮成被人一看就认为是释永信的样子,那或许还能算成民事名誉权纠纷。但即便是这样,也不能以侮辱佛教界为由定罪,只能由被假扮的释永信先起诉,然后在法庭上解决。认为冒充和尚即犯罪,动员警察抓人,倒可以说是侮辱了法律呢。
冒充和尚侵犯名誉?佛教僧侣组织松散独立,和尚称谓与品行声誉也没有普遍联系
佛教僧侣组织是松散的,各寺院基本上是独立和自主的,并不存在严格的准入门槛,来限制个人自行出家或建立新寺院,只要他能赢得自己的信徒和施主,当某人宣称自己是和尚时,其他僧侣也没有什么有效手段可以阻止他。而且,和尚的称谓与特定品行和声誉之间,也并不存在普遍而牢固的联系。自古以来不守戒律的花和尚就不少见。
涉嫌诈骗嫖娼?带美女开房不等于嫖娼,寺院摆拍不等于诈骗犯罪
穿着和尚的衣服,罪不至抓。商店里还有卖僧拍的,也不违法,那买来穿似乎也没有违法任何法律。只有当他们有诈骗、嫖娼、行窃、饮酒驾车等行为时,公安机关才能依据《社会治安处罚法》处理。可尽管社会上招摇撞骗的僧侣很多,连少林方丈也曾被人传言“涉嫌嫖娼”,但从目前的事实来看,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搂女人开房就是嫖娼,在寺院摆拍就是诈骗。警方抓人没有依据可言,要知道当时释永信“涉嫌嫖娼”时也没有人拿他怎么样嘛。
扰乱社会秩序?口袋罪倒是“不得已之下”最有可能被排上用场的罪名
两个假和尚在寺庙搂着女人拍照,引发游客围观,然后被僧人们围堵,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寺庙的正常秩序造成了冲击。尽管扰乱社会秩序也要按程度来区分,不能因为有围观就说成是扰乱社会秩序。但依照很多地方执法者的惯用套路看,“扰乱社会秩序”这个主观认定而弹性空间又大的知名“口袋罪”的确很可能成为最终抓人行为的解释。
假和尚,没人来管管?
宗教局怎么不出来管管?他们只能讲解和宣传,管理登记在册僧人,对假和尚“无能为力”
假和尚搂女人开房,在法源寺摆拍,宗教局为什么无动于衷?其实,中国大多数旅游风景区中,名刹古寺的管理机构并不是宗教部门而是旅游局,宗教部门只能对庙宇内的宗教活动进行名义上的监管。而且他们只管登记在册的僧人,反而对假和尚“无能为力”。
假和尚兄弟怀搂女子逛商场开房
2009年大连市宗教事务局曾开展“全市范围内清理假和尚”行动,其“有效”的治理方案也只是这么三项:一,请市佛教协会副会长释义辉法师讲解如何识别假和尚;二,通过电视、广播、报刊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,提高市民防范意识;三,建立清理假和尚的长效机制(至于是什么则无从得知)。
佛协发言人对假和尚表达了严厉谴责
佛协怎么不出来管管?社会组织无执法权,他们已竭其所能——表达谴责,呼吁相关部门查处
既然宗教局没辙,那么成立六十年之久,代表广大佛教界人士利益的佛教协会为何不出面?从法律角度来讲,“假和尚”是社会人,并没有任何佛教规定能够制约他。剃光头、穿僧服、持佛珠,冒充和尚,只要没违反现行法律,不会有任何制裁。各级佛教协会、佛教其它组织都只是社会团体,在社会事务管理中,并没有执法权。
事实上,佛协已经做了它所能做的了——4月9日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普正法师称“假和尚事件”有损佛教界名誉和形象,表达了严厉谴责,并呼吁政府有关部门查处。
真和尚总能管了吧?愤怒有理但无权围堵,他人不违法真和尚也无权限制人身自由
假和尚被众僧人围堵时反问:“你们是真和尚吗?你们有权扣留我们吗?”尽管有僧人回答的很有水平:“我们已经报警了,也没有扣留你,只是让你们等着警察来处理。”但这确实是一个问题,仅是因为两人可能冒充和尚,就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得离开,真和尚就有权这么做吗?答案很显然,一来真和尚并没有执法权,二来也没又任何证据证明假和尚违法了。如果假和尚正在坑蒙拐骗或者实施违法淫秽行为被当场逮到,那还另说,但在此次事件中并非如此。(来源:网易另一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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