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新闻网德阳11月26日讯(记者周鸿摄影报道) 谁愿意有一个成天捡垃圾吃的儿时回忆?2岁的小丁丁正经历着这样的童年。今日,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旌阳区工农街道办事处获悉,办事处曾建议丁大爷把小丁丁送往儿童福利院照顾,但遭到了拒绝。
“丁大爷作为小丁丁合法监护人,只有他同意签字了,才能送往福利院。”工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聂华感到很无奈。一个是法律的规定,一个是极差的生活现状。小丁丁该何去何从?
律师表示,除非可以证明丁大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,才可以剥夺他的监护权。
街道办:曾劝丁大爷送丁丁去福利院遭拒
在聂华的办公室里,说起丁大爷,他就有些头痛。
“社区给他按最高低保每月570元办的,还有100元城市孤老补助,加上退伍军人50元补助,每月可以拿到720元。”聂华说,这笔钱都被丁大爷存起来了,“去年查存款时,都有一万多元了。”聂华说,因为丁大爷岁数大了,怕弄丢,钱一直由他的外甥女保管着。“要用钱随时可以去找他的外甥女要,而且外甥女还会给他买了衣服,置办了家具,给他送吃的。不过,他却不用。”
聂华表示,大家现在最担心的还是2岁的小丁丁。因丁大爷年纪大,怕他没能力照顾小丁丁,街道办还专门去福利院咨询过,看能否收养小丁丁。但按照程序,丁大爷作为合法的监护人,需要他签字同意。为此,旌阳区妇联、关工委、民政、工农街道办以及社区都到他家去劝过,希望把小丁丁送到福利院照顾,但是却被拒绝了。
未来,小丁丁该怎么办
丁大爷:自己抚养不愿添麻烦
26日上午10点,小丁丁与丁大爷在他们家门口玩耍。小丁丁的精神看起来还不错,手扶着墙壁看着躲在杂物堆里的小猫,不时抬头对着人笑。在他们卧室里,电饭煲里正煮着东西。
“我把饭热一下,一会儿好吃。”丁大爷说,饭是捡来的盒饭,干净的话可以吃,不干净的就拿来喂狗。据他说,一些好心人给他送来的大米和面条也会煮来吃,但吃完了就会出去捡。
不过,附近的工人和住户却反映,丁大爷每天都会出去捡垃圾吃,而且是定时定点。“他就喜欢捡丢弃的食物吃,给他端来的干净饭菜他反而还有点嫌弃,大米和面条也不怎么煮,衣服也不给娃娃穿。”与丁大爷一墙之隔的气罐店工人吴先生对此感到很不解。
“我要给他穿,只不过他不会上厕所,经常把身上弄脏,要给他换。”丁大爷说。对于为什么不愿把小丁丁送往福利院,丁大爷也有他的想法。“送往福利院就要多一个人照顾他,不如我来照顾他,免得给政府添麻烦,而且别人带他,他要哭。等他长大一些了,如果他想离开我,我也没话说。”
“估计他觉得每天和自己的儿子在一起,这样的生活才算是幸福,所以不愿意把子女交给福利院照顾。”旁边汽车销售店负责人宋先生表示,如果真的要改变他们的生活状况,或者让小丁丁去福利院,首先就要改变丁大爷的想法,让他觉得现在的生活对小丁丁的成长不好。
四川新闻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丁大爷结过婚,有一个女儿,不过上世纪80年代,母女俩离开家了,从此再没回来过,当时他的女儿只有几岁。“他不想把儿子交给福利院,估计跟这个也有些关系。“当地工人猜测。
律师说法:法理与情理的矛盾
一个是法律规定,一个是极差的生活环境。小丁丁以后到底该怎么办?四川新闻网记者咨询了四川润坤律师事务律师黄凤玲,打算从法律上找出一个好的办法。
“最好是丁大爷自愿提出申请,要社区帮忙照顾小丁丁。”律师黄凤玲表示,丁大爷是小丁丁的父亲,具有合法监护权,只有他同意了,才能把小丁丁送到福利院。
然而小丁丁如今的生活环境令人堪忧,当地的街道办、社区、居民也担心会影响到小丁丁成长,而丁大爷又拒绝送到福利院。难道就让小丁丁一直跟着丁大爷捡垃圾吃么?
“从法律上讲,如果要剥夺丁大爷的监护权,就必须要证明丁大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。”黄凤玲说,这个可以由小丁丁的母亲向法院提出,如果他的母亲精神上有问题,就可以由他的外公外婆提出,对丁大爷做医学鉴定。如果丁大爷精神上有问题,那么他就无监护能力,自然丁大爷就没有监护权了。
同时,黄凤玲提醒,即使要回小丁丁的监护权将他带走,也要安抚好丁大爷的情绪。毕竟丁大爷老来得子,肯定对这个小孩的感情也很深,把这个小孩带走了,他又会有什么样的心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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